IC 资料图 近日,北京朝阳区一家包子铺因在外卖平台卖豆腐脑,被监管部门认定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014元,在网上引发关注。
超许可范围经营,该不该罚?依法律法规当然该罚。如果卖肉包的卖起了皮包,肯定算超范围经营,但在“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类)”的许可范围外多卖了个豆腐脑这种常规搭配,便遭“小错大惩”式处罚,于情于理显然都难逃争议。因为它不过是街边小店的寻常操作,关系到小店经营效益,也满足了市民的生活便利需要。如果确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相关部门完全可以进行提醒或是警告教育,大可不必上来就顶格处罚。
要知道,市场监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让市场主体能够健康发展,实际也是一种服务。执法者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不该仅仅有简单的“罚与被罚”“管与被管”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小本生意,本该多些服务意识,多些合规经营的提醒,多些体恤共情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尤其是在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各地都在想方设法改善营商环境的当下。
前有安徽池州一餐饮店因售卖“拍黄瓜”凉菜被罚5000元,又有陕西榆林小店卖5斤超标芹菜收入20元被罚6.6万元,近年来,类似的“小错大惩”式处罚已被多次纠偏。如果经营范围的规定不完全适用于当前实际,就该修正法条以利落实。与此同时,行政处罚也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即不能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否则会很容易让公众将之与“以罚代管”“罚款指标”甚至“罚款创收”等联系起来,进而令执法公信力受损,不可不察。
法治的底色是世道人心。执法必严与保持该有的人性化,从来就不是对立的。更何况,“轻微违法首错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早就成为现代执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被明确下来。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不可过度,宜有温度。
责任编辑:刘德宾
[#吴亦凡案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
事件时间线回顾↓
2020年
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
12月6日0时-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
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
2020年12月8日-2021年4月:吴某凡与都某竹保持微信联系。
资料图:吴亦凡。中新网记者 翟璐摄 2021年
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联系都某竹,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被抓获。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诏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刘某迢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31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 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1日:吴亦凡和吴亦凡工作室的微博均被注销。
8月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针对涉明星吴某凡案件相关不当言论,微博新增解散违规群聊133个禁言和永久关闭账号503个;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均就该事件发声,呼吁相关行业工作者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8月16日:北京朝阳检察院通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批准逮捕。
2022年
6月10日:该案一审开庭。
11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
2023年
7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择期宣判。
(信息来源:平安北京、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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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