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是否应当先“过堂”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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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 2月27日消息(李明)近日,小灵通用户时玉琛就小灵通退网一事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工信部,此事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时玉琛表示,行政许可法规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听证,工信部没有事先告知用户,也未举行听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行为。据此,他请求一中院确认工信部文件违法,撤销文件,判决工信部举行听证会,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对此,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高级顾问、高级工程师何廷润今日对C114表示,是否应当召开听证会,要看听证会的目的是什么,究竟是要保小灵通,还是仅仅为小灵通退网走一个过场。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小灵通用户的利益应该尽快得到保护,造成的损失应当及早得到补偿。

他说,小灵通绿色环保、无辐射、通话质量好,是公众比较喜爱的一个通讯业务。但随着我国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3G时代的到来,小灵通退出历史舞台有其必然性。而到目前为止,针对小灵通退网一事,各运营商都未出台具体的补偿措施,这是造成小灵通用户不满退网政策的原因所在。

何廷润认为,小灵通退网是迟早的事,但政府决策无疑加速了小灵通退网过程。因此,政府应出面与运营商进行协商,制定政策。政府可以用相关的资源政策来对用户进行补偿。对于小灵通用户的补偿,何廷润认为大致可以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更换通讯终端费用的补偿。让小灵通用户转网到2G或者3G网络上,原来的小灵通终端就不能继续使用,而更换终端的费用损失应当得到相应补偿。此外,近7000万废旧小灵通终端的回收问题也应当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通讯资费的补偿。由于小灵通用户大多数是低端用户,属于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资费主要是集中在通话上,运营商应当进一步降低资费来弥补用户经济上的损失。

第三,个人信息资源丢失的补偿。由于小灵通用户转网造成原来的号码不能继续使用,使得用户丢失部分关系网,这点也是必须要得到补偿的。

最后,何廷润指出,对于补偿的数额以及具体细则,不能由用户或者运营商来决定,因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是不公正的。何廷润建议,应当由除运营商和小灵通用户以外的第三方来对补偿金额作出评估,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专业的研究机构。而评估的费用应当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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